2021年7月12 日,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考核通報,11家主板上市證券公司有6家A級、5家B級,山西證券獲得A級。
2020年,為貫徹落實新證券法,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,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,深交所持續發揮一線監管職責,持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,考核標準更加清晰直觀、考核程序更加公開透明,考核方式更加立體多維。公司嚴格依據相關監管規定要求,精心組織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的編制和披露工作,及時、準確向資本市場傳達公司信息,充分保障投資者知情權,不斷提升信息披露的效率和質量,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得到監管部門的高度認可。
山西證券將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要求,認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義務,切實做到信息披露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及時,不斷提升信息披露質量,充分維護投資者權益,構建和諧互信投資者關系,增強公司治理透明度,繼續保持良好的資本市場形象。